2021-04-21 17:00 來源:紅網 作者:王雨辰 點擊:
據《揚子晚報》4月20日報道,近期南京大學城某學校9名大學生被陸續送到南京醫科大學附屬逸夫醫院急診科,醫生在詳細檢查后發現,這些患者可能跟吸入某種電子煙有很大關系。記者隨后了解到,“肇事”的電子煙系一學生購買,該學生因新奇分享給其他人嘗試,于是產生了頭暈、心慌、煩躁不安的情況。
事件報道后,電子煙毒害青少年的問題重返公眾視野,也再一次給全社會敲響了警鐘。為了更好地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照亮電子煙售賣的監管死角、整治社會流行電子煙的“烏煙瘴氣”、填補未成年人健康教育的空白均已迫在眉睫。
之所以要嚴控電子煙,在于其本身就存在著諸多安全隱患。從化學成份上看,電子煙雖冠名“電子”,但仍然不能被視作卷煙的替代品,雖然理論上電子煙的危害并沒有卷煙那么大,但其中的尼古丁仍然具有高度的可依賴性。同時,電子煙液口味多樣、種類繁雜、毒性或大或小,其中的香料進入呼吸系統后的安全性同樣尚未經過檢驗,吸食電子煙無疑會給吸食者帶去安全風險。市場上,一些電子煙甚至被包裝成各種水果口味發售,這些“糖衣炮彈”瞄準了自控能力和鑒別能力較差的青少年,倘若不甚讓未成年人沾染,就容易產生成癮性,損害正在發育的大腦,影響他們正常的學習生活和未來的成長發展。因此,電子煙不應是普通消費品,而應與卷煙一樣,同被列為未成年人的禁忌品,二者對未成年人產生的負面影響也都應該被全社會一視同仁、一并重視。除此以外,電子煙特有的鋰電池和電路板還會由于外部的加熱或短路發生燃燒和爆炸,一定程度上會對人們的生命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之所以要嚴控電子煙,還在于電子煙售賣的網絡“暗渠”錯綜復雜。事實上,電子煙作為新興事物,還處在沒有行業標準、沒有生產監管、沒有危害評估的“三無”狀態。早在去年11月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就聯合發文,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并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許多電商平臺也在約談后做出回應。即便如此,仍有許多黑心生產商家無視社會公德,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偷挖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網絡“暗渠”,在許多“隱秘的角落”進行售賣。除了缺失相關生產資質外,不少所謂的電子煙“代理商”通過社交平臺將電子煙分銷給微商售賣,有的電子煙甚至被包裝成充電盒等產品流向未成年人群體。在該事件中,大學生購買的電子煙正是源于網絡。在網絡上,未成年群體十分活躍,他們的上網行為很難把控。因此,切斷電子煙網絡售賣路徑,在電子煙和未成年人間設置更加真實有效的監管防線就顯得尤為重要。
之所以要嚴控電子煙,更在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需要保護。網絡上,吸食電子煙的畫面頻繁出現在短視頻平臺,一些視頻賬號打著“種草”的噱頭向屏幕另一端的青少年展示著“吞云吐霧”的華麗技巧。在某“種草”視頻中,不但沒有任何反對和質疑的聲音,反倒是“666”、“tql”等正向反饋彈幕充塞著視頻屏幕。吸食電子煙成為部分年輕人所謂追趕潮流的新符號,與“街頭朋克”、“蒸汽玩家”等各種新興網絡標簽捆綁在一起,收割了眾多不理智的“新煙民”。長此以往,許多未成年人不但會深陷其中、無法看清事實真相,更因為其心智還不夠健全、價值觀還不夠成熟而受到錯誤引導。由此可見,驅散毒害青少年的“烏煙瘴氣”、讓青少年真正遠離電子煙,是加強對青少年保護的應有之義。
值得欣慰的是,我國在嚴控電子煙問題上已經做出了許多努力、取得諸多進展,但措施的落實仍有不到位之處。嚴控電子煙,符合行業良好運行、未成年人保護、全社會健康發展的根本利益。相關監管部門應出臺更強有力的治理舉措,細化網絡監管,設置更細致的市場準入標準,理清并落實主體責任;教育部門也應更加注重青少年群體的健康安全普及教育,注重引導學生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培養學生自控能力,促進學生身心健康。
事實上,只要全社會共同努力,嚴控電子煙就一定能取得新的成效,從而撥云見日,驅散毒害青少年的“烏煙瘴氣”。
文/王雨辰 (湖南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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